石峰区云田镇五星社区石山丘地质灾害隐患点治理项目谈判成交公告
公告日期:2025年04月03日
石峰区云田镇五星社区石山丘地质灾害隐患点治理项目竞争性谈判成交公告
******人民政府的 石峰区云田镇五星社区石山丘地质灾害隐患点治理项目 竞争性谈判采购项目于2025年3月31日结束,现将中标(成交)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编号:
采购项目名称:石峰区云田镇五星社区石山丘地质灾害隐患点治理项目
政府采购编号:株石财采计【2025】000013号
采购代理编号:HNZD-2025-CG-04
采购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预算金额:******.07元
采购项目内容与数量:
包名 | 标的名称 | 简要技术要求 | 数量 |
1 | 石峰区云田镇五星社区石山丘地质灾害隐患点治理项目 | 详见谈判文件 | 1 |
二、供应商来源:
供应商产生方式:(√)公告邀请 ()供应商库抽取 ()采购人、专家推荐
三、谈判情况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最终报价(元) | 评审结果 |
1 | ******有限公司 | ******.00 | 资格性、符合性审查合格,第一成交候选人。 |
2 | ******有限公司 | ******.00 | 资格性、符合性审查合格,第二成交候选人。 |
3 | ******有限公司 | ******.00 | 资格性、符合性审查合格,第三成交候选人。 |
4 | ******有限责任公司 | ******.00 | 资格性、符合性审查合格 |
5 | ******有限公司 | ******.00 | 资格性、符合性审查合格 |
6 | ******有限公司 | ******.29 | 资格性、符合性审查合格 |
7 | ******有限公司 | ******.00 | 资格性、符合性审查合格 |
8 | ******有限公司 | ******.00 | 资格性、符合性审查合格 |
9 | ******有限公司 | ******.00 | 资格性、符合性审查合格 |
10 | ******有限公司 | ******.00 | 资格性、符合性审查合格 |
11 | ******有限公司 | 0 | 符合性审查不合格 |
12 | ******有限公司 | 0 | 符合性审查不合格 |
13 | ******有限公司 | 0 | 符合性审查不合格 |
14 | ******有限公司 | 0 | 符合性审查不合格 |
15 | ******有限公司 | 0 | 放弃报价 |
16 | ******有限公司 | 0 | 放弃报价 |
17 | ******有限公司 | 0 | 放弃报价 |
18 | ******有限公司 | 0 | 放弃报价 |
19 | ******有限公司 | 0 | 放弃报价 |
20 | ******有限公司 | 0 | 放弃报价 |
四、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和成交金额:
包号 | 供货明细 |
1 | 中标供应商 | ******有限公司 | 成交金额 | ******.00元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言俊 电话:****** 地址:湖南省渌口区南洲镇湘渌大道株洲节能环保产房8#产房 | 企业类型 | 小型企业 |
工程名称 | 施工范围 | 工期 | 项目经理 | 执业证书 |
石峰区云田镇五星社区石山丘地质灾害隐患点治理项目 | 详见谈判文件 | 90日历天 | 尹晚容 | 湘******5709 |
代理服务费收取方式:采购人支付代理服务费
收费标准:依据委托代理合同。
代理服务费总金额:8503元
五、谈判小组成员名单:
评审小组职务 | 姓名 | 产生方式 | 参与过程 | 备注 |
组长 | 晏才湘 | 随机抽取 | 全过程 | |
组员 | 刘翠兰 | 随机抽取 | 全过程 | |
组员 | 袁牡丹 | 自行选择 | 全过程 | |
注:产生方式注明是随机抽取或自行选定;参与过程注明是确定供应商、谈判或全过程
六、质疑
参与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如对此公告有异议的,请于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采购项目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1、采购项目
联系人姓名:陈会亮 联系电话:0731-******
采购人信息
(******人民政府
(2)地 址:株洲市石峰区云田镇政府
(3)联系人:刘先生
(4)邮 编: 412000
(5)电 话:******
(6)电子邮箱: /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名 称:******有限公司
(2)地 址:株洲市天元区庐山路中信庐山一号写字楼924室
(3)联系人:陈会亮、张娜、龚晨曦
(4)邮 编: 412000
(5)电 话: 0731-******
(6)电子邮箱:******
此中标(成交)公告的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此中标(成交)公告的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