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为【中国铁塔江西省分公司2026年一体化综合施工补充采购服务项目】(招标编号:【03-10-04A-2025-D-F-D34634】),招标人为******有限公司江西省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有限公司】,行政监督部门为******管理局】。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招标范围
1.1招标范围: 本项目为集中招标项目。
1.1.1本次集中招标合同有效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6月30日】。
1.1.2本次招标预估规模、实施地域、计划工期、质量标准要求、技术标准要求具体如下:
(1)预估规模:本项目含税预算金额795.9万元,不含税预算金额730.18万元。其中:
①主体部分:含税预算金额534.3万元,不含税预算金额490.18万元;
②能源部分:含税预算金额261.6万元,不含税预算金额240万元。
(2)实施地域:江西省内(详见招标公告1.2)。
(3)计划工期:以实际下达施工订单要求为准。
(4)质量标准要求:满足本项目技术规范要求并达到国家或行业质量检验评定的合格标准。
(5)技术标准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签订合同。
1.2本项目中标人数量为【2】个,每个中标人对应的份额及实施地域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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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排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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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份额(占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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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总计(不含税,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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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体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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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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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专业预算(不含税,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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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合计(不含税,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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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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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专业预算(不含税,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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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合计(不含税,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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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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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建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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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套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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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市电引入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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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能源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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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低压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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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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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不含税安全生产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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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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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不含税安全生产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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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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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不含税安全生产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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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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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不含税安全生产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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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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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不含税安全生产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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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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份额1(6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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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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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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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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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7.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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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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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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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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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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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南昌(南昌县、进贤县);②抚州(临川区、崇仁县、乐安县、东乡区、金溪县、资溪县、黎川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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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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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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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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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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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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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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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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份额2(37.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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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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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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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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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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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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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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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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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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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吉安(泰和县、万安县、遂川县、吉州区);②景德镇(珠山区、浮梁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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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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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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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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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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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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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安市、赣州市、萍乡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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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1.4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报价折扣超过对应专业最高投标限价的(详见下表),其投标将被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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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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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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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限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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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体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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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建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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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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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套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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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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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市电引入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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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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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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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能源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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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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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低压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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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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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本项目要求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提供。
2.1.2投标人须承诺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承诺函。
2.1.3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以下资质:(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规定的相应资质条件)
(1)配套施工: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土建施工: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电力施工:
①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②电监会或能源监管办颁发的有效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或五级以上(须同时具备承装类、承修类)资质;
(4)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提供)
注:如投标人已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能源局关于做好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国能发资质〔2025〕44号)的规定换领相应专业等级资质证书,则按照相应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认定投标人资质。
2.1.4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人员(A证人员、B证人员、C证人员在满足以下要求的情况下可重复):
(1)承担配套施工的企业须具备以下人员:
①通信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1人;
②通信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1人,且同时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
③通信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1人。
(2)承担土建施工的企业须具备以下人员:
①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1人;
②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1人,且同时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
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1人。
(3)承担电力施工的企业须具备以下人员:
①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1人;
②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1人,且同时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
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1人。
(4)应急管理部门或应急管理部门授权单位颁发的有效的特种作业操作证(操作项目:高处安装、维护、拆除作业)1人,特种作业操作证(操作项目:低压电工作业)1人。
上述所有人员须提供身份证扫描件、证书扫描件及2025年8月至投标截止日任意一个月在投标人本单位或下属分公司缴纳的社保证明。
备注:
①A证、B证、C证、特种作业操作证(操作项目:高处安装、维护、拆除作业)、特种作业操作证(操作项目:低压电工作业)人员之间互相不得兼任(禁止任何两类证书由同一人持有,例:A证人员不得兼任B证人员)。
②所有项目负责人均需承诺至本项目结束为止,为本项目配备的项目负责人不得兼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③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须提供有效的电子版证书,一级注册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未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或者电子证书超出使用时限的,该证书无效。
④特种作业操作证应复审的须提供复审证明,且须在******/上可查,否则不予认可。
2.1.5投标人提供2022年1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签订的同类项目业绩且累计含税金额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同类项目业绩证明材料具体要求如下:
(1)若业绩证明材料提供的是单项合同,则仅需提供合同关键页。
(2)若业绩证明材料提供的是框架合同,具体如下:
①提供的框架合同关键页有具体金额,则以框架合同签订的金额为准;
②提供的框架合同关键页无具体金额,则须提供相应订单或结算依据,若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同时包含订单和结算依据则以结算依据为准。
备注:
①合同时间均以合同签署日期为准。
②合同关键页须包含合同名称、合同标的页、签署日期页及合同金额页。
同类项目业绩定义为以下业绩之一:
①动力配套施工业绩;
②外市电引入施工业绩;
③土建或建筑施工业绩;
④充电桩施工业绩。
联合体业绩说明:如为联合体投标,按联合体各方承接的专业进行业绩核定,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核定业绩较低的单位确定该专业的业绩金额。
2.1.6投标人须承诺企业按国家要求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或企业具备同等安全管理能力。
2.1.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联合体协议书中工作职责为配套施工的单位。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中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2个。
2.1.8投标人之间不得存在关联关系,关联关系的认定标准如下:
(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
(2)投标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
(3)投标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
注:投标人对本单位在互联网上披露的公司注册电话、公司注册邮箱、公司注册地址等相关信息进行核查,若存在与其他单位信息一致情况,请提供相关内容及说明。
2.1.9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除外;
(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10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13)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10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4)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10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有限公司列为全国/江西省分公司“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有限公司列入同类服务“中国铁塔【全国级或公司级/江西省级】供应商黑名单”,且本项目在禁止参与范围内的。
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2.1.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通过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完成招标文件费用的支付,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具体如下: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12月9日至2025年12月15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的投标人,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招标文件:
4.3 注册与CA证书申领(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
已在本平台注册过并办理CA证书的,可直接进入项目申领,未注册的供应商操作如下:
(1)申请供应商注册,请进入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首页,点击“新用户注册”按钮,进行供应商注册,注册审批完成后才能进行项目申领;
(2)首次使用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进行电子投标的投标人须获取CA证书,访问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选择“供应商”身份登录,在左侧菜单 “CA申请”模块,点击新增按钮进行操作。CA申请的具体操作详见《新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
首次使用平台进行电子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须提前办理CA证书进行投标文件编制和投标。为了避免影响正常投标,请投标人至少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2个工作日及时办理CA证书。手机CA证书售价350元人民币/年,售后不退。已持有平台CA证书的投标人应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
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标证通操作手册》,请选择“供应商”身份登录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点击左侧菜单“操作手册”模块下载。
(3)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联系方式
常规操作咨询及问题处理请联系:客服电话******50(周一至周五8:30-17:00);
项目操作(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
完成平台注册后,潜在投标人选择“供应商”身份登录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进行项目申领。点击左侧菜单“采购文件领取”模块选择对应项目及标段,点击“查看/操作”,填写项目联系人信息【及开票信息】,点击页面上“支付并下载文件”按钮-点击“线下支付”。
4.3.1获取招标文件操作详见《新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请登录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在左侧菜单“操作手册”模块,下载操作手册。
针对潜在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上传投标文件等网上操作相关技术的咨询,请直接拨打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技术支撑人员联系电话:******50。联系支撑人员前请确认已认真阅读过《操作手册》中的文件。项目相关问题请联系本公告“联系方式”中的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
4.3.2文件费用支付(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
完成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的操作后,投标人通过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网址:******/)完成本项目的招标文件费用的支付。
(1)注册:已在本平台注册过的,可直接进行第(2)项操作;未注册的请输入网址,点击【新用户注册】(注册步骤详见门户网站:【投标人操作指南】-【注册指引】)。登陆账号后点击【常用文件】,下载《供应商操作手册》。
(2)购买:注册成功后登录平台,点击【商机发现】,检索本项目并直接支付;支付方式(二选一):①网上支付(微信)、②电汇(须上传汇款凭证)。
(3)疑问反馈:具体操作若有疑问,可致电客服热线:020-******。服务时间8:30-17:30(工作日)。
(4)招标文件费用:每套售价600元人民币(通过诚E招缴纳,请勿在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支付费用),售后不退。
(5)免责声明: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有限公司不在其他平台上发布支付购买文件的信息,其他平台的支付均属无效。
(6)关于招标文件费发票获取,我公司提供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支付完成后在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下载即可;电汇方式支付的招标文件费发票,在系统上传凭证后,招标文件费管理员审核通过之后即可下载。本发票与税局机关监制的增值税普通发票相同,可作为报销的有效凭证。电子发票生成后,我公司不再开具纸质发票。
4.3.3招标文件获取(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
在“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完成招标文件费用支付后,请在本公告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登录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获取招标文件。“采购文件领取”模块选择对应项目及标段,点击“查看/操作”,下载招标文件。注册申领和获取文件操作详见《新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请登录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在“操作手册”界面下载。
4.4 注意事项:
(1)招标文件售卖时间内在“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完成招标文件费用支付的,请及时登陆“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如无法获取的,请及时与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联系。
(2)招标文件以“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获取下载的为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30日9时00分】。
5.2?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提交,请选择“供应商”身份登录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首先点击左侧菜单“我的项目”模块,在右侧列表选择对应项目及标包,然后点击右侧“查看/操作”按钮,最后点击左下方“投标文件递交”按钮进行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平台完成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人未在平台下载招标文件或电子投标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平台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及解密异常时的处理方式:
(1)当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异常时,投标人应及时联系平台技术支撑人员解决。
(2)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递交失败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
(4)因投标人之外的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5.3?******银行保函的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则应在******银行保函纸质原件递交至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区红谷中大道1568号汉港凯旋中心19楼1912,收件人:涂芸。
5.4?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进行开标,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且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信息平台(******/)、中国铁塔在线商务平台(******/)、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7.?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招 标 ******有限公司江西省分公司
地 ???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区红谷南大道世茂水城4-7
联 系 人:郑经理
电 ???话:0791-******
异议接收邮箱:******
******有限公司
地 ???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区红谷中大道1568号汉港凯旋中心19楼1912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涂芸******、赵志华15******3
项目负责人:涂芸、赵志华、郭钦钦、朱丽颖、史本玉
电子邮件:******
******有限公司
******银行广州花园支行
账 ???号:************634
?
******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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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招标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