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谈判公告
******有限公司就其所需的苏州市轨道交通物管大楼机械车位维保、维修服务项目(2025-2028年)(重发公告)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ZGW-TP-2025-012
2、项目名称:苏州市轨道交通物管大楼机械车位维保、维修服务项目(2025-2028年)(重发公告)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4、最高投标限价(含税):52.708万元(其中,维保费最高投标限价(含税)48.858万元)
5、采购需求:本项目拟划分1************控制中心大楼在苏州市姑苏区干将西路668号轨交大厦地下室负二层、负三层机械式停车设备116******控制中心大楼在苏州市金鸡湖大道1661******控制中心大楼地下室共27组269台机械车位实施维护保养服务。
6、合同履行期限:
(1)广济南2025年06月01日至2028年12月31日,合同期43个月。
(2)黄天荡2025年06月30日至2028年12月31日,合同期42个月。
采购人有权对上述日期进行调整,响应供应商须承诺服从采购人对工期的调整,且不得由此提出其它要求。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且无拒绝和否定意见;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需具备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起重机械制造,准许子项目:机械式停车设备;
4.本项目不接受以非独立法人机构为代理人的申请;
5.本项目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投标人失信被执行人情况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6.投标人之间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6.1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
6.2同一人分别在两家或以上的单位担任董事、监事;
6.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董事或监事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6.4************集团公司的界定:如为央企,指央企二级公司;如为其他企业,指一级公司);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供应商近1年内未被列入采购人负面清单的(是指运维公司负面清单)。
9. 供应商近1年内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注:竞争性谈判(或公告)中凡涉及到近1年或5年是指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倒推1年或5年。
三、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
时间:2025年6月16日至2025年6月23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方式: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需企业法定代表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或授权人(提供单位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持营业执照复印件,以电子邮件方式填写“供应商获取文件登记表”及上述所有资料电子版,发送至采购人邮箱递交,电子邮件发送成功后需电话联系采购人确认是否报名成功,采购人将以电子邮件方式确认是否报名成功。报名前前供应商需完成苏州市轨道交通官网“供应商注册”,报名期间提交资料不作为本项目评审依据,资格审查以评标专家依据响应文件评审为准。
所有符合资格条件并报名的单位方可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竞争性谈判文件等相关资料在网站直接下载。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谈判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2025年7月3日9: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苏州市工业园区金鸡湖大道1661******控制中心辅楼116室
五、开启
时间:2025年7月3日9: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苏州市工业园区金鸡湖大道1661******控制中心辅楼116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公告媒体
******有限公司官方网站(Http://************有限公司官方网站(******)信息为准。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如获取采购文件的谈判供应商少于3家,谈判失败,采购单位将重新谈判。
2、特别提醒:供应商参与苏州轨道交通项目均须在资源交易平台供应商系统进行注册,供应商仅需注册一次。注册方法:供应商进入“苏州轨道交通”官网-“招标信息”-“供应商注册”(
******/),按照提示进行注册。具体操作详见“帮助中心”《苏州轨道交通资源交易平台操作手册--供应商》。
3、供应商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近1************法院判决书中达到《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6]9号)第七条第一款规定金额的即行受限)的;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至首次公告发布之日未超过5年或有行贿不良行为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至首次公告发布之日未超过3******法院判决书认定中达到《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6]9号)第七条第一款规定金额的即行受限)的,一经发现,采购人将拒绝其投标或取消其成交资格。
4、如首发公告递交保证金的供应商,其保证金可延用于重发公告谈判中。
九、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有限公司
地 址:苏州市工业园区金鸡湖大道1661******控制中心1714室
联系人:陈莉
电 话:0512-******-56675
电子邮箱:******;
十、监督部门
监督举报电话:0512-******
监督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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